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9〕2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农机装备产学研推用一体化工程
(一)加强现代农机装备企业扶持培育。重点支持农机装备企业技术研发、设备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聚焦农田灌溉、粮食烘干、植保无人机、种子加工、信息采集终端等领域,鼓励和支持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扶持一批规模效益好、成长潜力大的高新农机装备企业,着力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和自主品牌。(区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等负责。列第一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大力推进农机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加强南京农高区建设,加大对农机装备龙头企业的引进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在园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整合农机装备产业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推动园区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农机装备产业集聚区。(区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局、发改委、南京农高区等负责)
(三)提升农机装备产业创新能力。鼓励南京农高区的科研院所、高校与我区企业加强合作,搭建农机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共建共享、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聚焦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发展,支持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高端装备赶超研发,重点突破新型一体化智能泵站、智能型农用植保无人机、热泵热风机组等领域关键技术。(区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四)支持农机装备企业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借助工业普惠性奖补等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机装备企业应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改造提升,建设一批农机装备领域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不断提升农机产品质量和效益。(区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五)建立和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农机产品试验检测能力建设,严格质量检测,推动农机装备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提高农机产品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产品竞争力和影响力。(区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六)推进农机装备产品推广应用。实施农机产品“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支持重点农机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农机产品展销活动。(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信局等负责)
二、实施农业主导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工程
(一)持续推进粮油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20年,基本实现粮食全程机械化,全区农机总动力达35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超过76%,其中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96%,到2025年,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基本实现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全区农机总动力达37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86%,其中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97%,丘陵田块“宜机化”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等负责)
(二)全面加快特色产业机械化生产示范推广。强化农机农艺融合,重点支持减肥节水、减药省种、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新型、绿色、高效农机装备的示范推广。对区域内种植规模达1万亩以上的优势农产品,按“一业一机”要求,优选种植品种和农艺模式,优配作业机具,促进良种、良法、良地、良机融合。到2020年,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五项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有效推进河蟹养殖全程机械化和畜禽养殖自动化、生态化,茶叶、果蔬等生产全面机械化取得重大进展。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62%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工信局等负责)
(三)支持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到2022年,全区建成1个农艺技术先进、机具配套完整、机械化水平高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并围绕“五梅(莓)”特色产业规划建设1个特色产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园区。(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工信局、开发区、各镇街等负责)
三、实施农业基础设施作业条件“宜机化”工程
(一)明确有关项目建设“宜机化”要求。结合产业发展定位,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菜地(茶园、果园)建设、设施大棚建设、畜牧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水产养殖等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中明确“宜机化”要求,合理布局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规范栽培模式、品种选定等“宜机化”技术指标。(区农业农村局、规划资源分局等负责)
(二)支持改善农机作业条件。重点支持丘陵地区农田并整、高效节水灌溉配套和互联互通;大力支持现有粮田、菜园、茶园、果园和设施大棚“宜机化”改造,拓展农业机械化运用空间。出台粮食、蔬菜生产田块作业条件“宜机化”建设规范。到2025年,全区粮油作物种植田块“宜机化”率达100%,菜园“宜机化”达90%以上,茶园、果园“宜机化”率达6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规划资源分局等负责)
四、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全程机械化+综合化”工程
(一)加快培育各类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支持农机装备与配套设施建设,扶持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鼓励其与农业园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融合发展,可作为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承接主体。(区农业农村局、规划资源分局、财政局等负责)
(二)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业态创新。鼓励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代耕代种、订单作业、生产托管等高效便捷的社会化服务、鼓励建立设施农业、蔬菜类专业社会化服务合作社,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全区建成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示范中心。到2025年,全区每个镇街都至少建成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示范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各镇街等负责)
五、实施农机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工程
(一)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鼓励区职业学校设置农业工程学科和专业,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基层农机技术人员,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区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二)鼓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返乡创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加大政策推介力度,依照政策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区人社局、金融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三)强化基层农机管理推广队伍建设。到2020年,各镇街配备1名以上专职农机管理推广人员,村社明确1名以上兼职农机管理推广人员。(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各镇街等负责)
六、实施农机化示范推广服务能力现代化工程
(一)鼓励农业科技成果、标准转化应用。支持智能化农机装备示范推广,促进物联网、大数据、5G技术、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作业上的应用。(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互联网+农机信息化管理”。构建涵盖管理、推广、监理、作业监测、远程调度、作业订单等农机化管理服务的综合信息系统,与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管理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等互联互通。到2025年,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建成高效的农机化管理服务“一张网”。(区农业农村局、规划资源分局、智慧办等负责)
七、实施农机化扶持政策多元化工程
(一)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先安排“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用地,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按区级规划集中建设育秧育苗、农机具存放、农产品产地烘干、储藏、初加工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区规划资源分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二)整合农机化发展、扶贫资金、美丽乡村等项目,支持村社集体统一建造农机库房等配套设施。(区规划资源分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三)实施金融、保险、税收扶持优惠政策。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开展农机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机构对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主题的信贷投放,积极开展融资租赁、农机抵押贷款、农机政策性保险等政策。对农机耕种收、植保、产地烘干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免税免征政策。(区金融监管局、发改委、税务局等负责)
(四)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助政策。贯彻农机报废省市补助办法,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区级补助办法。(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负责)
八、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化工程
(一)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政府、行业、生产经营者分工负责的农机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各镇街等负责)
(二)健全镇街、村社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延伸落实到村社,各街(镇)明确2名以上农机监理员,明确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1名及其职责,制定考核奖励补助办法,给予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适当补助。(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人社局、开发区、各镇街等负责)
(三)加强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建立和完善与公安交管部门道路联合执法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等负责)
(四)消除农机安全隐患。推进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注销,实施报废补助。(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公安分局等负责)
(五)推进“平安农机”示范镇、村、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建设。到2025年,创建16个“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实现全区“平安农机”示范街、镇的创建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开发区、各镇街等负责)
九、完善工作推进措施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工信局为召集单位、区发改、科技、公安、财政、商务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全区农业机械化与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二)压实街镇属地责任。开发区、各镇街对辖区内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负总责,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三)注重推广典型引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依靠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加强舆论引导,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